學術活動是研究生課程教學必修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學術交流,營造學術氛圍,推動研究生學術活動的健康發展,根據《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和《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原則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科學發展觀,利于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利于拓寬研究生學術視野。
2、堅持學術活動形式多樣,注重實效。
二、時間安排
學術活動原則上貫穿整個研究生學習過程,在第五學期提交學術活動報告。
三、内容
研究生學術活動是指内容涉及有關學科前沿領域、新理論和新方法,并由在校研究生參與或組織的各級各類學術科研報告、學術講座和研讨會等。
四、形式
1、參加國内外和學校主辦或承辦的學術會議;
2、參加學校組織的“碩士論壇”等各類學術報告;
3、參加院(系)組織的各類學術活動;
4、在各類學術報告會上以主講人的身份做學術報告。
五、要求
1、研究生應參加10次以上學術活動;
2、研究生應提交學術活動報告表;
3、院(系)将研究生學術活動情況總結報研究生部備案。
六、組織
1、研究生部在分管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全校研究生的學術活動。
2、院(系)在分管院長(系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院(系)研究生的學術活動。
七、考核
學術活動一般由導師評定成績,考核等第分為合格、不合格。
八、附則
1、各院(系)應根據學科特點制定實施細則;
2、本辦法從2009年5月起開始施行;
3、本辦法由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