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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科技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辦法

2019年05月09日 08:34  點擊:[]

蘇州科技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辦法

為保證我校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不因經濟困難而辍學,根據教育部、财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資助困難學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 7号)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對象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公辦本專科生中符合下列條件者:

1、孤兒、烈士子女,且家庭經濟條件特别困難、無力支付在校期間的學雜費。

2、其他家庭經濟條件特别困難,确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上述對象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2、學習勤奮、成績良好。

3、生活儉樸,不揮霍浪費,無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

二、減免标準

1、免除全部學費。

2、減免部分學費。

三、申請程序

每年6月上旬,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下學年的學費減免申請,并出具有關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所在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核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後報學生處審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減免:

1、學年内受到學校行政處分;

2、有生活鋪張浪費現象者;

3、違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者,或在校期間行為不端,有悖于《大學生行為準則》者。

五、附則

1、家庭經濟困難的校級或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黨員享有減免的優先權。

2、學校有權對享受減免待遇的學生的經濟情況進行抽查,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減免待遇的學生,一經查實,除追回所得外,還可根據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4、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生工作部(處)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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