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部門:
2011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請各有關學院、部門參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9年修訂)》(附件3),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2011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申報項目應屬于《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9年修訂)》規定的獎勵領域和範圍,重點是重大工程關鍵技術及新材料新工藝開發應用技術、建築節能技術、新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節地節材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技術、節水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技術、污水污泥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應用于行業且有良好應用前景的信息化技術等。
二、申報條件
申報的項目、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個人應滿足《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9年修訂)》規定的條件,且無知識産權争議。因多個單項科技成果關聯性強聯合申報的項目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做出整體性技術評價(鑒定、評估、驗收)。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與其他完成單位協商一緻後推薦申報,如第一完成單位放棄申報,在以書面形式作出說明的情況下可由第二完成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申報。
國家級、部級項目要求驗收1年以上,并提供應用證明;自行研發技術類項目要求經有關管理部門組織的科技成果鑒定(評估、驗收)1年以上,并提供應用證明;城鄉規劃類項目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并由使用單位提供相關材料;标準規範類項目需頒布實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貫情況與證明;建築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關軟件類項目要求鑒定(評估、驗收)6個月以上,軟件類項目需提供軟件測試報告,并提供應用證明。
三、申報程序
2011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實行各有關單位申報和我校科技處推薦。采用網上和書面申報、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請申報單位于2011年3月15日起登陸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平台(http://www.cstcmoc.org.cn或http://stc.chinagb.net),按照要求(附件2)認真填寫申報推薦材料。
各申報單位應按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9年修訂)》的要求,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填寫推薦意見和獎勵等級建議,于2011年5月5日前,完成網絡申報的填報。同時将書面申報材料報送科技處。
四、申報材料及費用
申報材料包括《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見附件1)及附件一式3套(含原件1套,複印件2套);申報材料電子版(導出項目庫文件)刻光盤一并報送,且網絡提交材料與書面材料必須一緻;規劃類項目的規劃圖在網絡提交時不錄入系統,報送書面材料時附規劃圖。每項申報項目交納評審成本費500元。
五、聯系方式
未盡事宜請聯系科技處成果科:68250336
申報系統網絡技術咨詢聯系人:尤平午 (0)13718162838
附件: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
3、《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2009年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