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度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1年度課題指南》經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即日發布并開始受理課題申報。現将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1年度課題申報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中央精神和省委決策部署,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把握正确政治導向,把握以實際問題研究為中心的主攻方向,把握社科研究規律,建設優勢學科領域,培育拔尖人才,推出重大成果,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為實現“十二五”發展目标,在新起點上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申報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基礎理論研究要有學術積累,力求具有原創性和開拓性,着力推出引領學術創新的研究成果;應用對策研究要重點關注江蘇現實問題,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
三、課題申報範圍涉及17個學科領域,研究内容不在《課題指南》範圍内的,申請人可自選題目。跨學科課題要以“盡量靠近”原則選擇為主的學科申報。
四、項目類别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資助經費分别為5萬元、3萬元、3萬元。項目類别由申請人根據選題研究内容自行确定,選題不單獨标注。申請人應按照《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編制合理的經費預算。
五、課題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重點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青年項目申請人(包括課題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39周歲(1972年6月1日後出生);申請人必須從事實際研究工作,課題參加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六、申請人要按照《課題指南》的要求進行申報。基礎理論研究選題,一般隻規定研究範圍,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題目。應用對策研究選題(由研究内容決定),一般要求按照選題核心研究内容申報,不能改變題義,不受理自選題目,題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七、申請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課題,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三個以上(含三個)課題的申請。正在研究和沒有結項的各類國家、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項目。已經獲得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部門立項課題,不得同題材重複申報、重複立項。成果鑒定為不合格、暫緩結項或被中止、撤項的項目負責人(自中止、撤項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請新項目。
八、申請人要按照《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的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後,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即作撤項處理并通報批評。
九、鼓勵和實際工作部門開展協作攻關,跨單位、跨部門聯合組織的協作攻關課題優先立項。
十、獲準立項的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項目完成時限,基礎研究一般為三年,最終成果為專著或系列論文,專著須鑒定通過後方能出版,違反規定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相關資助協議,經批準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後須報送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樣書 2套。應用對策研究要根據研究問題的緊迫性和時效性确定, 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務,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其核心觀點或重要對策建議須刊登省委宣傳部《宣傳工作動态·社科基金成果專刊》,才能結項。
十一、申請書須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一式4份(及電子稿)于6月22日前報送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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