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在科技處網站下載并填寫《科技成果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鑒定委員會專家推薦表》;
2、根據鑒定成果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a計劃任務書或合同書;
b研究工作報、技術報告、測試分析報告及主要實驗、測試記錄報告;
c設計與工藝圖表;
d質量标準(企标、行标或國标);
e用戶使用情況報告或經濟效益分析報告及證明材料;
f查新報告及論文引用情況報告;
3、教師将申請表、專家推薦表及鑒定材料報科技處形式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
4、科技處報主管業務部門和市、省級組織鑒定部門審批并落實鑒定形式;
5、課題組實施鑒定工作:
會議鑒定:
a在科技處網站下載并填寫《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科技成果登記表》;
b制定鑒定會大綱;
c準備答辯材料和鑒定意見初稿;
d落實時間、地點召開鑒定會;
e形成專家鑒定意見,專家簽名;
f鑒定會結束後,将材料原件交科技處;
函審鑒定:
a在科技處網站下載并填寫《科技成果函審表》、《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科技成果登記表》;
b将函審表和鑒定材料寄送各專家;
c将返回的函審表彙總到主任專家處形成專家鑒定意見并簽字;
d鑒定結束,将材料原件交科技處;
6、科技處将所有鑒定材料原件報市、省級組織鑒定單位蓋章、頒發鑒定證書。